●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志愿填报有规定】
规定一: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招生院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报名所在地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省招办的志愿信息为准。
规定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志愿。
规定三:凡报考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持校考专业合格证到所属县(区)招办填报青海省2009年省外艺术院校考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至28日。凡报考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与我省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录取程序】
(一)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二)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办法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院校外)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在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青海省招委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相关的规定程序及要求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报名须知】
时间:1月13日至1月15日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温馨提示:考生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由本人到报名现场数码照相,他人不许代报。省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证明,往届生及省外借读考生携带县(区)招生办公室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参加校考的考生自行与学校联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