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7-20 17:39:33 手机美考网 ]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学校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摄影三个专业在部分省份组织了校考(山西省摄影,黑龙江省摄影,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新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宁夏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取得学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3、考生生源省相关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同时学校也未组织校考,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