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2-10 22:39:47 手机美考网 ]
一、上海大学2015年上海市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代码 |
专业名称 |
最低录取合成分 |
录取基本要求 |
专业分计算公式 |
合成分计算公式 |
备注 | ||
文 |
理 | |||||||
01 |
51 |
绘画(国画) |
428.8 |
市美术统考>=300 |
素描+色彩+速写 |
专业分×(600÷450)×60%+文化分×40% |
文理统一排序 | |
02 |
52 |
绘画(油画) |
436.96 | |||||
03 |
53 |
绘画(版画) |
417.84 | |||||
04 |
54 |
雕塑 |
441.44 | |||||
05 |
55 |
视觉传达设计 |
446.08 | |||||
06 |
56 |
环境设计 |
446.56 | |||||
07 |
57 |
美术学 |
413 |
外语>=90 |
单考 |
文化100% | ||
08 |
58 |
广播电话编导 |
418.7 |
407.2 |
文化达二本线 |
艺术20%故事40%写作40% |
专业分×(600÷100)×50%+文化分×50% |
文理分开排序 |
09 |
59 |
艺术与科技 |
384 |
文化达二本线 |
单考 |
文化100% |
文理统一排序 | |
10 |
60 |
数字媒体艺术 |
①第一志愿报考、外语>=65、文化成绩达到二本线,按市美术统考成绩录取至313.4分。 |
市美术统考>=300 |
素描+色彩+速写 |
专业分×(600÷450)×60%+文化分×40% | ||
11 |
61 |
音乐学(管乐) |
181.85 |
校考合格 |
单考 |
专业100% | ||
12 |
62 |
音乐学(民乐) |
174.42 | |||||
13 |
63 |
音乐学(弦乐) |
148.86 |
二、上海大学2015年上海市艺术类本科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
(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 |
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将于2015年5月在《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
绘画 |
油画 | |||
绘画 |
版画 | |||
雕塑 |
| |||
视觉传达设计 |
| |||
环境设计 |
| |||
数字媒体艺术 |
| |||
广播电视编导 |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艺术与科技 |
|
无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
音乐学 |
弦乐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2.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音乐学 |
管乐 | |||
音乐学 |
民乐 | |||
美术学 |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1.外语:不低于90分
2.语文:不低于10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录取办法 |
绘画 |
国画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素描+色彩+速写)×(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绘画 |
油画 | |
绘画 |
版画 | |
雕塑 |
| |
视觉传达设计 |
| |
环境设计 |
| |
数字媒体艺术 |
|
1.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美术类统考成绩在全市排名前200名的考生,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3.在第1、2条直接录取的计划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的计划数,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合成分计算方式: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素描+色彩+速写)×(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广播电视编导 |
|
1.根据该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来确定文理科分计划数。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科分计划数录取。 合成分计算方式:(艺术常识×20% +故事创作×40% +影视剧评论写作×40%)×(文化成绩满分÷100)×50%+文化成绩×50% |
艺术与科技 |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音乐学 |
弦乐 |
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音乐学 |
管乐 | |
音乐学 |
民乐 | |
美术学 |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三、上海大学2015年外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上海大学历来不公布外省市考生录取分数情况,想了解这方面信息的考生,可与上海大学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上海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6134148;美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2139、021-66133637;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21-56332481、艺术与科技专业021-66135068;数码艺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9982436;音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5176;)
四、上海大学2015年省外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美术学院各专业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
2.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2) 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
(3) 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到专业。
4.美术学专业:
(1) 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2) 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3)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
2.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9)。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 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与科技: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三)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1. 考生必须具有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
2.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原则: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根据专业校考的两门科目成绩总分发放合格证);
3.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5、优先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在满足第1、2、3、4条的前提下:
①专业校考成绩总分全国排名前100名的考生,优先予以录取;
②扣除第①条优先录取计划数后,剩余计划数中,对于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的90%折算,浙江省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9】,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文理考生共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优先予以录取。
6.扣除第5条所有优先录取计划数后,剩余的计划数,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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